4月13日下午,当阳市第二届少工委在市教育局会议室召开第一次常委会,各镇(办事处)总辅导员,市管中小学团委书记、大队辅导员,全市总辅导员参加会议,市辅导员志愿者协会会长郑琦老师及部分会员列席会议。
受市少工委主任杨天荣委托,市少工委副主任孙艳主持会议。会议讨论审议通过了《当阳市少工委常委会议事规则》。
明确工作职责1.研究制定全市少先队工作方向性、战略性的方针、政策和少工委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对全市少先队活动、少先队文化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作出决定,讨论研究重要规范性文件。2.着眼于全市各学校少先队组织机构建设、少先队小干部队伍建设、少先队员管理制度建设、少先队队伍建设和少先队礼仪规范化建设等方面,研究决定有关重要部署和重大事项。研究部署加强少年儿童意识形态工作、基层队建等,推动上级精神在基层一线学校的落实。3.定期听取少年儿童、教育部门、社会组织、家长团体等的重要意见建议。研究决定上述有关方面提出的重大事项;听取部分学校、各镇(处)总辅导员、全市总辅导员的重要工作汇报,并就重要请示事项作出决定。
明确会议制度1.常委会实行例会制度,一般一季度召开一次,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由主任召集并主持,或由主任委托副主任召集并主持。对重大突发性事件或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会议的,主任、副主任或常委可临机处置,但事后要及时向常委会报告。2.常委会的议题由常委提出建议,主任或受主任委托的副主任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在充分听取常委意见的基础上确定。重要议题会前应在相关领导成员之间进行沟通。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一般应提前2天通知各常委,会议有关材料同时送达。3.常委会成员必须自觉维护少工委的权威,执行常委会的决定。常委个人对集体作出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意见,也可以向上级组织报告。但在常委会没有重新作出决定前,不得有任何与决定相违背的言行。常委会议应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一般由秘书长审核,经主任或主任委托的副主任审签后印发各常委,抄送有关单位。
明确决策实施1.常委会作出的决策,执行中一般不得变更。确需变更的,由副主任协调后,报主任决定;主任正式决定前,应当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征求各常委的意见。需要作重大调整的,应当提请常委会议研究决定。2.常委会决定的事项,由全市总辅导员、各镇(办事处)总辅导员抓好落实。有关部门(单位)要切实强化落实意识,确保决策落实到位。决策执行情况和工作进展情况,应当及时向主任和常委会汇报,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1.深入开展一系列少先队主题教育活动。普遍开展“红领巾心向党”、“我们是共产主义接班人”活动;深入抓好“红领巾相约中国梦”活动。深化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包括深入开展“我是向上向善好队员”、“核心价值观记心中”、选树最美少年、“争当美德小达人”、“优秀传统文化在我身边”等活动。2.加强农村少先队工作。继续开办“希望家园”,关爱帮扶农村留守儿童。继续开展爱眼护眼活动。结合少先队实际,开展“城乡少年手拉手”、乡村流动少年宫、“红领巾圆梦行动”等有针对性的工作项目。3.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举办少先队辅导员培训班,开展一次少先队辅导员说课比赛。
最后,市少工委副主任许成和市少工委副主任孙艳分别就如何认识和开展全市少先队工作作了讲话。许主任在讲话中要求,全市各级辅导员要充分认识到少先队组织是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阵地;要充分认识辅导员是推动少先队工作的关键;要充分认识少先队礼仪建设是文化建设的基础,各级辅导员要以时不待我的精神全身心的投入到少先队工作中去,确保取得工作成效。孙主任在讲话中指出,各级少先队辅导员要明确责任,履职尽责。要站在引导少年儿童政治启蒙的高度来认识少先队工作。要进一步明确各学校少先队大队辅导员是学校少先队工作第一责任人,各镇(处)少先队总辅导员是镇(处)少先队工作第一责任人,全市少先队总辅导员是全市少先队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振奋精神,大胆作为。要组织各学校少先队辅导员召开会议,全面贯彻落实此次会议精神。各级辅导员要放开手脚,大胆抓少先队工作,要明确“抓好少先队工作是本职,不抓少先队工作是渎职、抓不好少先队工作是失职”的理念,坚持教育教学与少先队工作两手抓、两手硬,大力促进少年儿童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