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秭归县:团县委组织学习《条例》和《通报》
发布日期:2016年9月28日 阅读2116次

    根据县纪委《关于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肃换届纪律相关规定及相关<通报>的通知》要求,团县委9月28日上午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部责条例》和《中共湖北省纪委机关、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关于洪永旺同志不按规定向组织报告重大问题的通报》。
    团县委书记杜聃提出了三条学习要求:一是认认真真学文,要求每位党员干部再次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原文,做好读书笔记;二是深入思考领会,以《通报》为警戒,深入开展学习和思考,撰写学习心得体会一篇,并在十月份主题党日活动上进行专题交流发言,再次反复强调提醒换届工作纪律,严禁出现违反相关纪律的行为;三是开展一定形式宣传。为每名党员干部印发换届工作纪律手册,随身携带,熟记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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