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市青办发〔2016〕12号
关于协助做好2016年度宜昌市希望工程
“圆梦班”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团委:
为创新希望工程资助项目,切实解决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的后顾之忧,帮助他们享受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实惠,弘扬中华民族团结互助的传统美德,为宜昌经济社会建设培养更多的合格人才,共青团宜昌市委、宜昌市希望工程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携手金东方助学基金会、宜昌金东方高级中学,在宜昌市开展希望工程“圆梦班”公益项目。为做好2016年宜昌市希望工程“圆梦班”的招生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圆梦班”简介
为解决部分品学兼优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在金东方助学基金会的大力支持下,共青团宜昌市委、宜昌市希望工程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举办宜昌市希望工程“圆梦班”公益活动,从2015年开始,连续5年,每年在宜昌金东方高级中学开办一个“圆梦班”,面向全市招收40名家庭困难、品学兼优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对被录取到“圆梦班”的学生,在宜昌金东方高级中学就读期间,学费、书本费、住宿费、校服费、保险费等按照市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享受全额资助,每生每学年另给予6000元的生活费资助,直至高中毕业,生活费由学校按月按时发放。同时,为每届“圆梦班”高考被国家“211”院校录取的学生提供“圆梦大学奖学金”,用于其学习、生活开销,并一次性划拨到位。
二、招生条件
1、品学兼优。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刻苦学习,积极向上;品行端正,孝敬父母,与人为善;九年级上学期期末和下学期期中成绩在班级名列前五,在学校的位次为总人数的前10%;2016年中考成绩一般应达到下列参考标准:在五峰、兴山、远安就读初中三年,达到430分及以上;其他县市及宜昌市城区达到440分及以上。
2、家庭经济困难。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实无力承担在校期间学费和基本生活费(须由考生所在的村(居)民委员会及乡、镇政府出具证明)。
3、身心健康。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为3A2B以上,初中阶段无违纪处分记录,能适应高中学习和住宿生活,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心态阳光。
4、符合上述条件的孤儿、单亲家庭子女、家庭成员伤残、少数民族、农村独生女、军烈家属、家庭遭受严重灾害的学生优先。
三、招生程序
1、发布招生信息。各级团组织要认真作好招生宣传,把“圆梦班”招生的各项规定宣传到各初级中学、初中各年级的学生,特别是初三年级的学生。各级团组织要对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报考指导。
2、提交申请和证明材料。学生向所在乡(镇)团委申报,所在县(市、区)团委初步审核后,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及其家长(监护人)如实填写《宜昌市希望工程“圆梦班”申请表》,并向县(市、区)团委提供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复印件,九年级期中(期末)成绩表复印件、证明其身心健康的体检表和品行良好的荣誉证书原件,导致家庭贫困的事件证明、诊断和就医证明及低保、残疾人证件原件。家庭经济贫困状况证明材料,须由村(居)委会及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办人签名并加盖两级组织公章;上述材料复印件一式二份(提交申请和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为6月10日前)。
3、初步审核和签订意向协议。宜昌金东方高级中学会同县(市、区)团委入户访谈,审核相关原件,走访村委会(居委会),考察其家庭状况。对符合“圆梦班”学生条件的建立档案,签订《宜昌金东方高中“圆梦班”学生助学意向协议》。(初步审核和签订意向协议为6月15日前)。
4、复核公示和签订正式协议。中考成绩达到基本标准,经宜昌金东方助学基金会复核、批准后,与学生及家长(监护人)签订《宜昌金东方高中“圆梦班”学生正式助学协议》;并通过媒体进行公示(复核公示和签订正式协议在中考成绩揭晓后)。
5、填报中考志愿。学生在中考后填报宜昌金东方高级中学为唯一志愿并注明“圆梦班”,学校确保录取。
6、录取就读。学校录取学生为宜昌金东方高级中学新生后,由宜昌金东方高级中学发放经共青团宜昌市委、宜昌市希望工程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的“圆梦生”入学通知书。学生就读宜昌金东方高级中学后,助学协议正式生效。
四、相关要求
1、各县(市、区)团委及推荐学校团组织要做好确定资助对象的各项工作,坚持考前预选、逐级申报、考核公示三项制度,确保审核推荐的过程公开、程序规范,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2、宜昌金东方高级中学要切实加强对“圆梦班”受助学生的培养教育。帮助他们在思想上严要求、学习上高标准、生活上不特殊。进一步加强对受助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要通过组织受助学生参加参观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感恩回报意识,不断提升受助学生的综合素质。
3、要充分利用“圆梦班”的优势,发挥“圆梦班”受助学生的作用,促进学生们形成刻苦学习、不甘落后、追求卓越的良好学风和不慕虚荣、勤俭节约、团结互助、勇于奉献的良好品格。
4、各县(市、区)团委要主动加强与当地教育部门的沟通协调,认真做好相关招生宣传工作。要切实关心“圆梦班”受助学生,帮他们了解申请各类后续资助的渠道、方法和相关程序。
共青团宜昌市委联系人:刘丽华 熊林
联系电话:0717-6252651
传 真:0717-6447326
宜昌金东方高级中学联系人:杨老师、毕老师、吴校长
联系电话:0717-6919856(招办)
0717-6919852(校办)
0717-6919879(校长室)
金东方高中学校网址:http://gz.jdfschool.com/
附件:1、2016年宜昌市希望工程“圆梦班”名额分配表
2、2016年宜昌市希望工程“圆梦班”申请表
3、2016年推荐就读“圆梦班”考生花名册
4、宜昌市教育局关于金东方高中“圆梦班”的批复
附件1[DOC格式]附件
附件2[DOC格式]附件
附件3[DOC格式]附件
附件4[DOC格式]附件
共青团宜昌市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