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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协助做好2016年度宜昌市希望工程“圆梦班”招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年4月22日 阅读3733次

宜市青办发〔201612

 

关于协助做好2016年度宜昌市希望工程

圆梦班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团委:

为创新希望工程资助项目,切实解决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的后顾之忧,帮助他们享受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实惠,弘扬中华民族团结互助的传统美德,为宜昌经济社会建设培养更多的合格人才,共青团宜昌市委、宜昌市希望工程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携手金东方助学基金会、宜昌金东方高级中学,在宜昌市开展希望工程圆梦班公益项目。为做好2016年宜昌市希望工程圆梦班的招生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圆梦班简介

为解决部分品学兼优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在金东方助学基金会的大力支持下,共青团宜昌市委、宜昌市希望工程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举办宜昌市希望工程圆梦班公益活动,从2015年开始,连续5年,每年在宜昌金东方高级中学开办一个圆梦班,面向全市招收40名家庭困难、品学兼优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对被录取到圆梦班的学生,在宜昌金东方高级中学就读期间,学费、书本费、住宿费、校服费、保险费等按照市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享受全额资助,每生每学年另给予6000元的生活费资助,直至高中毕业,生活费由学校按月按时发放。同时,为每届圆梦班高考被国家“211”院校录取的学生提供圆梦大学奖学金,用于其学习、生活开销,并一次性划拨到位。

二、招生条件

1、品学兼优。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刻苦学习,积极向上;品行端正,孝敬父母,与人为善;九年级上学期期末和下学期期中成绩在班级名列前五,在学校的位次为总人数的前10%2016年中考成绩一般应达到下列参考标准:在五峰、兴山、远安就读初中三年,达到430分及以上;其他县市及宜昌市城区达到440分及以上。

2、家庭经济困难。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实无力承担在校期间学费和基本生活费(须由考生所在的村(居)民委员会及乡、镇政府出具证明)。

3、身心健康。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为3A2B以上,初中阶段无违纪处分记录,能适应高中学习和住宿生活,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心态阳光。

4、符合上述条件的孤儿、单亲家庭子女、家庭成员伤残、少数民族、农村独生女、军烈家属、家庭遭受严重灾害的学生优先。

三、招生程序

1、发布招生信息。各级团组织要认真作好招生宣传,把圆梦班招生的各项规定宣传到各初级中学、初中各年级的学生,特别是初三年级的学生。各级团组织要对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报考指导。

2、提交申请和证明材料。学生向所在乡(镇)团委申报,所在县(市、区)团委初步审核后,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及其家长(监护人)如实填写《宜昌市希望工程圆梦班申请表》,并向县(市、区)团委提供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复印件,九年级期中(期末)成绩表复印件、证明其身心健康的体检表和品行良好的荣誉证书原件,导致家庭贫困的事件证明、诊断和就医证明及低保、残疾人证件原件。家庭经济贫困状况证明材料,须由村(居)委会及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办人签名并加盖两级组织公章;上述材料复印件一式二份(提交申请和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为610前)。

3、初步审核和签订意向协议。宜昌金东方高级中学会同县(市、区)团委入户访谈,审核相关原件,走访村委会(居委会),考察其家庭状况。对符合圆梦班学生条件的建立档案,签订《宜昌金东方高中圆梦班学生助学意向协议》。(初步审核和签订意向协议为615前)。

4、复核公示和签订正式协议。中考成绩达到基本标准,经宜昌金东方助学基金会复核、批准后,与学生及家长(监护人)签订《宜昌金东方高中圆梦班学生正式助学协议》;并通过媒体进行公示(复核公示和签订正式协议在中考成绩揭晓后)。

5、填报中考志愿。学生在中考后填报宜昌金东方高级中学为唯一志愿并注明圆梦班,学校确保录取。

6、录取就读。学校录取学生为宜昌金东方高级中学新生后,由宜昌金东方高级中学发放经共青团宜昌市委、宜昌市希望工程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的圆梦生入学通知书。学生就读宜昌金东方高级中学后,助学协议正式生效。

四、相关要求

1、各县(市、区)团委及推荐学校团组织要做好确定资助对象的各项工作,坚持考前预选、逐级申报、考核公示三项制度,确保审核推荐的过程公开、程序规范,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2、宜昌金东方高级中学要切实加强对圆梦班受助学生的培养教育。帮助他们在思想上严要求、学习上高标准、生活上不特殊。进一步加强对受助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要通过组织受助学生参加参观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感恩回报意识,不断提升受助学生的综合素质。

3、要充分利用圆梦班的优势,发挥圆梦班受助学生的作用,促进学生们形成刻苦学习、不甘落后、追求卓越的良好学风和不慕虚荣、勤俭节约、团结互助、勇于奉献的良好品格。

4、各县(市、区)团委要主动加强与当地教育部门的沟通协调,认真做好相关招生宣传工作。要切实关心圆梦班受助学生,帮他们了解申请各类后续资助的渠道、方法和相关程序。

 

共青团宜昌市委联系人:刘丽华 熊林

联系电话:0717-6252651

    真:0717-6447326

 

宜昌金东方高级中学联系人:杨老师、毕老师、吴校长

联系电话:0717-6919856(招办)

0717-6919852(校办)

0717-6919879(校长室)

金东方高中学校网址:http://gz.jdfschool.com/

 

 

 

附件:12016年宜昌市希望工程圆梦班名额分配表

22016年宜昌市希望工程圆梦班申请表

32016年推荐就读圆梦班考生花名册

4、宜昌市教育局关于金东方高中圆梦班的批复

 

附件1[DOC格式]附件

附件2[DOC格式]附件

附件3[DOC格式]附件

附件4[DOC格式]附件

 

共青团宜昌市委员会办公室       

2016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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