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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市委关于群众意见的反馈整改方案
发布日期:2018年6月5日 阅读3287次

  根据市直机关"双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群众意见进行反馈整改的通知》(宜直"双争"办发〔2018〕3号)要求,结合我委实际,特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湖北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共青团各项工作职能,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切实提升共青团工作群众满意度。
  二、意见建议及整改措施
  (一)共性意见
  1.意见建议:一些机关干部业务不够精通,解答群众稍微复杂的问题支支吾吾、说不清楚,要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提升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和"工匠"精神。
  整改措施: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制定学习计划,完善学习制度,将机关学习与中心组学习结合起来,同时组织相关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实际工作能力。
  责任部室:办公室、宣传部、组织部
  整改时限:2018年11月
  2.意见建议:有些部门调研搞形式、走过场,乐于走"精品线路",浮光掠影,没有真正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真正了解民之所需、所盼。
  整改措施:科学谋划调研方案,深入基层、深入青年,坚持问题导向,以了解情况、解决问题为目标,有针对性的开展调查研究。
  责任部室:各部室
  整改时限:2018年11月
  (二)个性意见
  1.意见建议:加强对校园、企业、农村共青团工作的建设和指导力度。
  整改措施:重点推进学校共青团和学联改革,实施"强基固本"工程,加强学校基层基础工作。理顺团学关系,构建"一心双环"团学组织格局。完善市、县、学校三级少工委建设,纵深推进少先队改革向基层推进。落实"4+1"工作制度,加强对基层团组织建设的联系和指导,定期深入校园、企业、农村通过召开座谈会、入户走访等形式,了解掌握青年诉求,针对不同单位青年的特点,创造性开展各类活动,逐步形成工作品牌,推动各级组织建设向规范化、制度化发展。
  责任部室:学少部、青发部
  整改时限:2018年11月
  2.意见建议:加大对县市区团委工作的指导。
  整改措施:指导各县市区开展"1+100"工作。推动团市委全体机关干部、各县市区团委班子成员、大型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和其他专职团干部开展"4+1"常态化下基层和"1+100"直接联系青年工作。以深化共青团改革为契机,广泛听取基层团干部和普通青年的意见建议,根据全年工作要点及重要节点工作安排,指导县市区团委提前谋划安排工作。
  责任部室:基层组织建设部
  整改时限:2018年11月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全委上下要充分认识群众意见对共青团工作发展的重大意义,认真落实群众满意机关整改相关工作。成立"群众满意机关"群众意见和建议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部室负责人任成员。办公室设在组织部,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办。
  2.明确责任,抓好整改落实。各部室要根据整改方案相关安排,切实做到人员、责任、时间、进度"四落实",确保按期整改,取得实效。
  3.注重宣传,突出工作实效。大力拓展媒体宣传方阵,加强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传播力度,做好"青"字号新媒体建设,推动共青团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实现共青团走近青年、走进群众。


  共青团宜昌市委员会
  2018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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