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下午,宜昌市委市政府召开“清违行动”视频动员会,打响城区清违攻坚战。
3月9日、16日,团市委书记范绪忠同志分别主持召开两次专题会议,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学习“清违行动”视频动员会精神,对全市共青团系统抓落实进行安排部署,动员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带头执行。吹响全市团员青年,“清违行动”冲锋号。
对于“清违行动”要明确以下四个方面:
违法建设界定 违法建设是指依法应当取得但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规定进行建设或使用建(构)筑物的行为以及由此产生的建(构)筑物;
明确“清违行动”范围 包括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猇亭区、夷陵区、宜昌高新区全域范围;
明确违法建设自拆时间节点和助拆、强拆要求 违法建设当事人自本公告之日起2个月内自行拆除,自行拆除确有困难的,可向辖区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申请助拆。逾期未自拆或未申请助拆的,依法强制拆除,拆除费用由违法当事人承担。
对党员及公职人员违法建设行为提出了明确处置要求 党员及公职人员必须向组织如实申报,并主动拆除,对隐瞒不报、整改不及时或者拒不整改的,组织、纪检部门部门将依法依规处理,同时限期拆除或依法强拆。
举报方式
广大市民可通过“三峡日报”或“宜昌城市管理”微信公众号“违建举报”平台或电子邮件举报违法建设邮箱:ycwfjsjb6236907@163.com城管部门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
广大团员青年要充分发挥带头作用,勇于打头阵,积极当先锋 。为我市加快建设“六城五中心”贡献青春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