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共青团湖北省委办公室《关于做好第十一届“母亲河奖”评选表彰活动的工作提示》精神,经各地各单位逐级评选推荐、意见征询、初审把关,拟推荐候选名单如下: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主动接受监督,现将上述拟推荐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8月8日至8月14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拟推荐名单有不同意见,请于2023年8月14日前,以电话或信函等形式向团市委青少年发展与权益维护部反映(信函以到达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浩波
联系电话:0717-6252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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