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团委、高新区团工委、市直机关团工委、国资委团工委、金融团工委,市青年企业家协会、市青年创业者协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五届六次全会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把宜昌打造成为人才聚集洼地和创新创业高地,进一步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浓厚氛围,选树一批青年企业经营管理者典型,建设高素质青年企业家队伍,加快推进我市国家创新创业示范城市、现代化特大城市建设步伐,激励广大青年企业家创业成才,团市委、市青年企业家协会决定开展“2016年宜昌十大杰出(优秀)青年企业家”评选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年龄在45周岁以下,年上缴利税在100万元以上的宜昌市域内各种所有制企业(含外地企业驻宜分公司)法人代表、经理、厂长或成绩特别突出的主要青年经营管理者。
二、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依法经营,廉洁自律、品德高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在推进改革开放,促进宜昌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2、勇于探索,锐意创新。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为目标,在企业青年职工中从技术、管理、营销、服务等方面开展创新活动,并取得明显成效。
3、重视企业科学管理、重视青年人才培养和职工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企业发展战略和经营思想较为科学,基础管理扎实,经济效益高,有较强的发展后劲,依法纳税,企业利税水平在本地区及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
4、企业经济效益在全市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或者扭亏效果特别显著;三年以来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5、企业诚信状况好、社会信誉高,在参与社会公益事业、防治环境污染、帮助下岗职工再就业等方面成绩显著。
6、本人受到过县级以上党政部门或团组织的表彰,或所领导的企业获得过市级以上荣誉。企业团组织健全,并积极开展了争当青年岗位能手、创建青年文明号和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等活动。
三、评选步骤
1、确定候选人(即日起至1月15日):此次评选活动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两种方式申报。各县市区团委、各有关单位要根据评选要求推荐候选人,并严格按照要求准备申报材料;个人自荐可直接联系,推荐材料内容必须有个人简介和突出业绩的说明。对所有候选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初审确定20名候选人。
2、公开评选、公示(1月中下旬):对候选人采取微信公开投票形式,并邀请相关权威部门进行公开评选,综合评选情况取前10名为“2016年宜昌十大杰出青年企业家”,其他候选人为“2016年宜昌优秀青年企业家”。评选结果将通过三峡青年在线、“青春宜昌”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向社会公示。
3、总结表彰(1月下旬):发文表彰,对当选者授予“2016年宜昌十大杰出(优秀)青年企业家”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牌。
四、有关要求
1、各地各单位要加强领导,组织专门力量开展工作。要注重扩大覆盖面,努力把此项评选活动办成举荐青年企业家典型、宣传青年企业家典型、推动我市现代化特大城市建设的重要工程。
2、本着实事求是、严肃认真、优中择优的原则,依照评选条件,以实绩为依据,把最优秀的青年企业家推选上来。
五、上报材料
1、评选推荐表一式两份,加盖所在单位公章。3000字事迹材料及300字事迹简介一式四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工作照一张。
2、主要获奖证书及其它有关业绩材料复印件1份。
3、以上材料统一使用A4纸张,并附电子版事迹材料及事迹简介,于 2016年1月15日前报送。
六、联系方式
团市委青工部(市青企协秘书处):何 锋 宋 莉 白金凤
联系电话:6252694 6252700
电子邮箱:815160212@qq.com
附件:2016年宜昌十大杰出(优秀)青年企业家评选申报登记表
[DOC格式]附件
共青团宜昌市委员会 宜昌市青年企业家协会
201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