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上午,宜昌市人民检察院、共青团宜昌市委《关于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签约仪式在市检察院举行。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骆东平、共青团宜昌市委副书记鲁武出席签约仪式,并代表两单位在《协议》上签字,并就贯彻落实该《协议》作出安排部署。
《协议》的签署旨在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结合宜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际,推进全市检察机关与共青团组织进一步深化合作,引入专业社会力量,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构建宜昌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
《协议》约定,双方将大力推动未成年人社会支持体系的建设,通过优化“12355”未成年人服务平台、建设专业青少年司法社工队伍等方式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和犯罪预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通过建立检察机关、共青团组织、民政等职能部门联动机制,全社会多方位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推动完善相关法律和政策。
据悉,今年双方将在未成年人公益诉讼举报线索收集方面开展探索,下一步将在双方的共同指导下,以宜昌市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中心为载体,借助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力量,整合各种社会资源,搭建起全市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社会支持体系。